工程管理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補助研究生出席學術研討會議辦法
大同大學工程學院工程管理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
補助研究生出席學術研討會議辦法
102年12月06日班務會議初訂通過
第一條 本班為鼓勵學生出席學術研討會議,特訂定大同大學工程管理碩士在職專班補助研究生出席學術研討會議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人資格:本專班研究生。
第三條 申請補助方式:
申請人須於學術會議舉行日一星期前,檢具下列相關資料及文件向本專班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 出差命令單。
二、 會議主辦單位致個人申請者本人之正式邀請函,或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信函或電子郵件)等影本。
三、 擬發表之論文摘要及論文全文影本。
四、 會議日程表、會議有關資料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第四條 補助項目與補助金額:
一、 交通費:依大同大學學生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經費支用標準辦理。
二、 會議之註冊費(不包括其他雜支如論文集、會員年費、餐費等)。
第五條 審查及核准原則如下:
一、 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二、 申請人必須於就學期間提出申請。
第六條 獲本校核定補助者,如有變更行程或取消行程時,應事先簽請本專班同意。
第七條 經費報銷歸墊方式:申請人務必於會議舉行完畢後一個月內,(須於同一學年度內),依本校核准之補助項目檢附下列文件,經班主任審核蓋章後,送交本校會計室辦理核銷歸墊。
一、 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一) 車資票根。
(二) 註冊費收據。
二、 會議手冊列有參加者(即申請人)部分之影本。
第八條 受補助者於會議舉行完畢後一個月內應提報發表論文全文及出席會議報告書。
電子檔請傳送院辦公室。
第九條 未依第七條、八條之規定辦理者,再次申請時不予補助。
第十條 本辦法經班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