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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資學群】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習輔導申請開始了,有需求者請於5/10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大同大學工程學院-電資學群

學習園輔導要點

111年3月28日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次電機資訊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112年5月01日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工程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一、目的:電機資訊學群(以下簡稱本學群)為因應本校學生課業需求,提供個別化之課業輔導與學習諮詢服務,以提升學生學科的學習成效。

二、申請對象:

(1) 本學期經教師列為期中預警者

(2) 曾實得學分數低於該學期修習科目總學分 1/2(含)者

(3) 僑生、身心障礙生、外籍生、體資生

(4) 有輔導需求者(非一對一輔導)

註:若資源有限下,補助之優先順序,將依上述條列之申請對象排序,依序進行補助。

三、申請方式:

 (1)需輔導之學生填寫課輔申請表(附件一)

 (2)開課老師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附件二),每門課至多申請1~2名輔導員。

 (3)由各系所統一收件,並於本院公告之開放時間內繳交。

 (4)系所繳交申請單、經費申請列表(附件三)送交院辦。

 (5)輔導員最多擔任兩門課。

四、課業輔導員工作說明:

  1. 課業輔導員由開課系所推薦或指派有能力輔導之大學部、碩博生擔任,提供課程輔導,非代為完成作業及考試。
  2. 每月安排輔導時間至少 8 小時,由課業輔導員回報申請系所並填寫學生接受輔導時數紀錄表(附件四、請於次月 10 日前提供給本院,將以此表核對課業輔導員費用申請之依據。)
  3. 課業輔導員與學生於每月輔導完畢後次月 10 日前填寫雲端回饋單,作為評估及調整參考。
  4. 採團體輔導

五、經費使用規則:

(1) 課業輔導員每門課程薪資補助最高以 2,000/月為原則。輔導優異者,將擇優獎勵。

(2) 經費來源由工程學院-電機資訊學群-院務發展經費支出。

六、若查無實際授課事實者,該學生輔導經費將進行回收。

七、相關附件(請參考大同大學電機資訊學群_學習園輔導相關表單此檔案)

附件一:學習園輔導申請表格(學生版)

附件二:學習園輔導申請表格(授課教師申請表)

附件三:學習園輔導輔導經費申請列表(系辦填寫)

附件四:學習園輔導輔導時數紀錄表

八、本院保留補助規則及補助金額修改之權利,並自發布日起開始實施。

九、辦法:大同大學工程學院-電機學群學習園輔導要點

十、雲端回饋單連結:https://forms.gle/qCYbCQoE5aiiyVo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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