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口試相關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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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
說明 |
每年5月31日或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
1.填寫課程修習自我檢查表 (表1) 2.論文提要 3.上學生資訊系統提出論文口試申請並印出申請單後送交專班助理彙整。 |
1. 助理彙整碩士學位考試申請學生名單及論文題目,送交教務處,以便預作畢業證書並預領口試費用。 2. 課業修習自我檢查表及論文提要送交導師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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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口試前一週完成。 |
1. 填寫碩士論文口試申請表(表2)。 2. 指導教授認可之論文初稿及口試委員名單。 3. 印口試委員邀請函(表3)。 4. 領用印後邀請函及口試委員聘書(專班助理辦妥後通知申請者領取)。 5. 論文初稿、邀請函及聘書,一週前送給口試委員。 |
1. 導師就課程修習自我檢查表中確認修習學分是否達到課程修習要求。 2. 班主任就申請表中,口試委員是否合於規定作核可準則。 3. 助理將核可口試費用及收據轉請導師交給指導教授。 4. 助理在口試委員邀請函上用印,並向教務處申請口試委員聘書。 |
口試前印妥所須表格,口試時交給指導教授。 |
1. 中英文口試委員簽名頁各一(表4、表5)。 2. 學位論文口試評分表(準備張數依口試委員人數而定,表6)。 3. 學位論文口試成績單一張(表7)。 4. 論文口試修正單(表8)。 |
1. 通過論文口試要求,口試委員會在中英文口試委員簽名頁上簽名。 2. 口試委員評出口試成績。 3. 指導教授就口試委員評分為主要依據評出碩士論文成績,該項成績佔學業總成績50%。 4. 論文口試修正單,記載論文口試須修正地方。 |
口試後請導師向指導教授要相關文件轉呈班主任。 |
1. 口試收據。 2.中英文口試委員簽名頁。 3. 學位論文口試成績單。 4. 學位論文口試評分表。 |
1. 助理彙整口試收據核銷口試費用。 2. 彙整正式論文名稱、論文成績及撤銷論文口試名單送交教務處,並留一份存查。 |
離校手續須在下一個學期開學前辦妥,否則須再註冊,已達修業年限者應令退學。 |
1. 繳交論文口試修正單及修正後論文,以便向指導教授領取中英文口試委員簽名頁。 2. 論文裝訂。 3. 論文授權及上傳。 4. 須上網填寫畢業離校資料。 |
1. 班主任就所繳資料審閱無誤後於中英文口試委員簽名頁簽名。 論文口試修正單送交助理存查。 2. 依校方規定裝訂、授權及上傳與填寫資料。 3. 請導師覆核並開放列印離校會簽單。 4. 依照會簽單順序及各處室規定辦理離校手續。 |